为强化人才支撑,助力我省乡村振兴,日前,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科技厅、省人社厅、省商务厅、省文旅厅、省林草局、省粮食局、省供销联社、团省委、省妇联等9家单位,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予以扶持的通知》,持续加强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学员及其所在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。
据了解,按照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关于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有关要求,省农业农村厅积极争取培育名额,精心组织实施项目,两年来已培育乡村产业振兴“头雁”2000多人,培育数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。此次出台的《通知》,明确了强化金融保险支持、加强产业扶持力度、完善激励保障措施等三大类20项具体政策扶持清单,为“头雁”发展提供立体式、全方位、精准性保障。
据介绍,下一步我省将在提升“头雁”质量上下功夫,狠抓扶持政策落实,大力挖掘“头雁”典型事迹,打造甘肃“头雁”品牌,助力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。